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建築師懲戒案件應如何辦理?

    1. 移付單位或被付懲戒人如因涉及建築師法應檢附「建築師疑涉違規懲戒通知單」或「被付懲戒建築師答辯書」等相關表格。
    2. 上述所需表格,移付單位或被付懲戒人可從「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網站,點選網頁左邊/檔案下載 >點選「申請書下載」 >點選「營建科」>即有相關表格,憑以檢附辦理。 

                (網址:https://dba.gov.taipei/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