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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發現未懸掛號牌及有牌疑似廢棄車輛停放於路邊停車格,如何處理?

    一、依據 「臺北市處理未懸掛號牌車輛標準作業流程」,應先判斷是否為收費停車格位,再依現場發生狀況通報相關單位。

    二、若於「未收費停車格」停放「無牌車輛」則通報環保局做後續廢棄標準認定,未達廢棄則由環保局通知警察局辦理拖吊。

    三、若於「未收費停車格」停放「有牌車輛」則由警察局逕依規定辦理。

    四、若於「收費停車格」發現疑似廢棄車輛(不論有無車牌),則請民眾通報本處,由本處依相關作業流程通報相關局處(環保局或警察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