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所稱的「最高負責人」是誰?只有董事長才算嗎?
最高負責人是指對事業單位整體營運、管理及人事決策具有最高指揮監督權限的對外代表人,例如公司負責人、董事長、校長或機關首長等。此外,與對外代表人職務相當之人,只要對整體營運及人事管理具有實際決策權限的人,亦可能認定為最高負責人,其實際認定仍須依組織型態與負責權限,由地方主管機關視個案認定。 法源依據:《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第 2 條及第3條。
最高負責人是指對事業單位整體營運、管理及人事決策具有最高指揮監督權限的對外代表人,例如公司負責人、董事長、校長或機關首長等。此外,與對外代表人職務相當之人,只要對整體營運及人事管理具有實際決策權限的人,亦可能認定為最高負責人,其實際認定仍須依組織型態與負責權限,由地方主管機關視個案認定。 法源依據:《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第 2 條及第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