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於5年內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2次以上,處新臺幣9萬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檢測,處新臺幣9萬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