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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如僱有新住民,且為103年1月17日前到職(具有舊制年資),請問該如何處理?

    如僱有新住民且於103年1月17日前到職具有舊制年資:
    (1)如勞工已選擇新制,欲結清其舊制年資(到職日至轉成新制日),經勞資雙方合意可辦理結清舊制年資。
    (2)如勞工選擇舊制或未結清者,單位應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