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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喪家想在自家門口搭棚設置靈堂該如何申請?

    查市民未經申請於道路治喪,除有妨礙交通之虞外,亦影響鄰近市民生活環境安寧,有鑑於此,特明文於殯葬管理條例62條規定;「辦理殯葬事宜如因殯造設施不足需使用道路搭棚者,應擬具使用計畫報經當地警察機關核准,並以二日為限。」,非經道路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占用道路妨礙交通,並不得製造噪音影響安寧,違反規定者由警察機關或環境保護機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殯葬管理條例、噪音管制法等相關法令處理。「如喪家想在自家門口搭棚設置靈堂」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42條規定至「臺北市申請使用道路網」申請,因行政作業所需,請提前7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