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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經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並退保者,如願繼續加保,應負擔多少保險費?保險費如何繳納?

    一、繼續加保之負擔保費: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退保自願繼續加保者,其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五十,本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之專款負擔百分之五十。
    二、保費繳納:被保險人應繳之保險費,應按月向其投保單位繳納,由投保單位於次月底前負責彙繳保險人;勞工直接向勞保局申請續保者,應按月向勞保局繳交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