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財團法人可依其捐助章程所訂業務項目設立附屬作業組織
2.申請流程:
(1)經董事會議討論後同意
(2)函報主管機關同意
(3)將董事會議紀錄、主管機關同意函及籌設資料,送業務主管機關審查
(4)確認設立附屬作業組織後,再函知主管機關,並於年度預、決算內揭露
例如:教育財團法人捐章訂有推動閱讀、圖書出版等業務,該法人擬依捐章成立附屬作業組織-「財團法人OO教育基金會附設出版社」,首先,要提董事會議討論並同意設立,函報會議紀錄予主管機關,經主管機關審查確與捐章相符、函復同意後,由教育財團法人將董事會議紀錄、主管機關同意函及籌設出版社等資料,送業務主管機關審查(辦理相關登記),設立出版社後再告知主管機關,並於年度預決算內揭露。
3.倘有相關問題請電洽02-27208889分機6422或6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