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人工電子耳之應備文件
一、人工電子耳補助申請規定: (一)人工電子耳之補助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及其附表之規定辦理。 (二)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設籍本市之申請人依前款規定檢附申請文件親送、郵寄(以郵戳為憑)、委託申辦方式向本市輔具中心提出申請,本局受理案件後辦理資格審查。審查完畢將核定結果通知申請人。 二、人工電子耳補助請款規定: (一)人工電子耳之請款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及其附表之規定辦理。 (二)請款程序及應備文件: 1.請款程序:依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辦理。 2.應備文件: (1)核銷請款書正本。 (2)核定公文影本。 (3)統一發票或植入手術醫院收據正本(須註明申請人姓名、地址)。 (4)輔具供應商出具保固書之影本(保固書正本由申請人留存)。 (5)申請人之郵局或銀行存摺帳戶影本。 (6)領據。 (7)其他必要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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