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廢除營登後,是否還需辦理建物預審,需準備何資料辦理?

    一、原「營利事業登記」涉及各主管機關(稅捐、都計、建管、商業等)之聯合審查,為提昇聯合審查之效率而有建築物用途預審制度,惟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後,申領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已不須再審查建築物用途與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因此已無建築物用途預審之必要。但未免市民辦理商業登記地點違反土管、建管規定而觸法遭到罰鍰處分蒙受損失,本市商業處自109年1月1日實施營登預查新制,除實施E化作業外並重新對商業登記地址進行土管、建管之預先審查作業。

    二、民眾倘若需查詢「建築物用途」則可至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網站(http://www.dba.tcg.gov.tw/)「執照存根查詢」,輸入「門牌」、「地段地號」或「使用執照號碼」,即可查知。為使相關服務更臻完善,冀能藉由更優質之服務輔助民眾,另本處使用科除櫃檯設有專人服務外,並於98年8月1日起已於商業處設置專屬櫃檯提供廢除營登後之諮詢服務。且本府都市發展局,已建置數位化資訊,目前查詢本市「建築物土地使用分區」,可逕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www.udd.taipei.gov.tw/)「臺北市都市計畫資訊便民服務系統」,輸入「門牌」或「地段地號」,即可透過圖形化的呈現,獲得相關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資訊,並得由同網站「業務法令」之「土地使用分區法令」項目,查詢各土地使用分區用途及其附條件允許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