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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龍社區住戶如選擇50年使用權,房屋內部可否裝修或變更格局?

    可以,惟須取得本處書面同意,並取得建築及消防法規相關規定許可後再行施作。

    選擇50年使用權之住戶需與本處簽訂「臺北市大龍社區大樓市有公用房地使用行政契約」,該契約第9條第1項規定「乙方使用之房地,限現狀使用,如房屋有修繕或改裝設施之必要,不得有損害原有建築之功能、結構或減損原有建築利用價值之情事,並應取得甲方之書面同意後始得為之。其修繕費用或裝設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又第3項:「若乙方為前項行為須取得建築相關法令規定及相關消防法規規定之許可者,乙方應自行申請通過後始可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