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至未滿3歲兒童就托於本市公共化及準公共托嬰中心、保母,可以領取「準公共托育補助」、「教育部2至4歲育兒津貼」及「友善托育補助」;就托於非準公共托嬰中心、保母,可以領取「協力照顧補助」,補助金額請詳本市兒童經濟補助一覽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