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北市哪些地方可以經營民宿?該如何申請?

    臺北市因都會特性及法規限制,目前「陽明山國家公園」、「合法立案之休閒農場或休閒農業區內農舍」、「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指定或登錄之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已擬具相關管理維護或保存計畫之區域」及「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可設置民宿。申請人應先檢附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向觀光傳播局申請登記,並於領取民宿登記證及專用標識後,始得開始經營。詳細規定請參閱「民宿管理辦法」,或至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系統(https://admin.taiwan.net.tw/) /業務資訊/觀光產業/旅館及民宿/民宿/民宿登記說明查詢,或至本府市民服務大平臺網站之「臺北市民宿設立登記」(https://service.gov.taipei/Case/ApplyWay/201905080025)線上申辦及下載相關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