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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如何防範臺北市路燈漏(感)電事故?

     1.依經濟部頒布「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及台灣電力公司營業規則   等相關規定,路燈裝設應設分電箱,其分路應裝設過電流保護設備及漏電斷路器為原則。本市路燈迄今已達16萬餘盞,其電源係由台灣電力公司採單相2線220伏特路燈專線包燈方式供電。有關用電設施均依相關規定於工程圖上詳細規範所需之漏電及過載保護設備並落實施工,於完工後並定期做好維修檢視,其間如分路有線路不良、器具損壞影響線路絕緣而產生異常電流或漏電,則分電箱之保護開關設備即時自動跳脫啟斷電源,因此本市路燈已具備過載及漏電之配套措施,可安全防範漏(感)電事故。

     2.業務單位聯絡電話:路燈科(02-23815132轉301、302、303、343、344、295、299)。

    1999臺北市民當家熱線(外縣市02-2720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