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提供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簽約申請:(一)居家托育人員:申請書、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二)托嬰中心、托育家園:申請書、設立許可證書、托育人員名冊及勞健保投保證明、最近一次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合格證明、最近一次評鑑結果相關文件。前項應檢附文件,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以電腦查詢者,免附。
托育提供者應檢具下列文件,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簽約申請:
(一)居家托育人員:申請書、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
(二)托嬰中心、托育家園:申請書、設立許可證書、托育人員名冊及勞健保投保證明、最近一次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合格證明、最近一次評鑑結果相關文件。
前項應檢附文件,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以電腦查詢者,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