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工程以外之施工造成損鄰,該如何處理?
按民法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土地上之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所致他人權利之損害,由工作物之所有人負賠償責任。損害之發生,如別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損害之所有人,對於該應負責者,有求償權。是以,若該戶進行修繕等行為,導致您產生上開之損害發生,係屬私權行為,建請向該戶進行協商損害補償事宜,或向各地區公所調解委員會提起調處,或循司法途徑解決。
按民法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土地上之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所致他人權利之損害,由工作物之所有人負賠償責任。損害之發生,如別有應負責任之人時,賠償損害之所有人,對於該應負責者,有求償權。是以,若該戶進行修繕等行為,導致您產生上開之損害發生,係屬私權行為,建請向該戶進行協商損害補償事宜,或向各地區公所調解委員會提起調處,或循司法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