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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申請有害廢棄物輸出?

    應由產生該廢棄物之事業、甲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執行機關或回收、處理業向環保局申請,經核轉環境部同意後,由環保局核發許可文件,始得辦理報關,輸出。相關疑義請洽環保局廢棄物處理管理科(電話27208889轉7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