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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境就學:「未免除兵役義務之役男出境就學後,是否仍要返國履行兵役義務?役政單位如何處理其後續兵役問題?」

    (一)兵役法並未規定役男出國後未返國就不必履行兵役義務,放寬出境就學並不代表役男因此不用返國履行兵役義務,且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103年3月31日第8屆第5會期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之臨時提案決議,有關役男赴國外或大陸地區就讀大學、研究所碩士班、博士班之人數應確實掌握。


    (二)役男出境就學後,役政單位會依其就讀學程(學士、碩士、博士),通知其繳交在學證明文件,如其就學不符合就讀學歷及就學最高年齡限制規定者,役政單位將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13條規定,催告渠等於3個月內返國,如仍未返國接受徵兵處理者,將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規定,移送法辦,以維護兵役制度之公平。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兵調體檢科,聯絡人:洪淑瑛,聯絡電話:23654361分機112,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