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變更董事(包括任期屆滿或任期中補選聘)
申請程序 | 說明 | |
---|
召開董事會議 | - 會議十日前,將開會通知及議程以掛號信寄送各董事,並副知本局
- 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行之。
| |
向本局申請驗印 | - 以董事長名義備文函送本局核備
- 應附文件如下:
- 董事會議紀錄
- 董事名冊
- 願任同意書(正本)
- 董事印鑑及簽名式(正本)
-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全體董事間有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之關係者未超過全體董事3分之1切結書
- 上項文件式一式四份,應自行裝釘,並蓋騎縫章,影本部分蓋「與正本相符」章及董事長章
- 另附捐助章程一份
| 董事任期屆滿後,無論是否全數連任或部分改選,都應辦理變更登記.任期中董事、董事長改選聘者,請附原董事(長)之辭任書。 |
向地方法院申請變更 | 基金會須赴法院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主管機關同意函及驗印文件 | |
法院發給變更後法人登記證書 | 影印二份函送本局 | |
2. 變更財產總額
申請程序 | 說明 | |
---|
召開董事會議 | 依一般董事會議辦理 | |
向本局申請驗印 | - 以董事長名義備文函送本局核備
- 應附文件如下:
- 董事會議紀錄
- 財產清冊
- 相關憑證
- 上項文件式一式四份,應自行裝釘,並蓋騎縫章,影本部分蓋「與正本相符」章及董事長章
| |
向地方法院申請變更 | 基金會須赴法院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主管機關同意函及驗印文件 | |
法院發給變更後法人登記證書 | 影印二份函送本局 | |
3. 變更會址
申請程序 | 說明 | |
---|
召開董事會議 | 依一般董事會議辦理 | |
向本局申請驗印 | - 以董事長名義備文函送本局核備
- 應附文件如下:
- 董事會議紀錄
- 會址所在證明文件(租任契約及房屋所有權狀影本)
- 上項文件式一式四份,應自行裝釘,並蓋騎縫章,影本部分蓋「與正本相符」章及董事長章
| |
向地方法院申請變更 | 基金會須赴法院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主管機關同意函及驗印文件 | |
法院發給變更後法人登記證書 | 影印二份函送本局 | |
4. 修正捐助章程
申請程序 | 說明 | |
---|
召開董事會議 | - 會議十日前,將開會通知及議程以掛號信寄送各董事,並副知本局
- 應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董事總額過半數同意
- 不得委託代理出席
| |
向本局申請驗印 | - 以董事長名義備文函送本局核備
- 應附文件如下:
- 董事會議紀錄
- 修正章程對照表
- 修正後章程全文
- 上項文件式一式四份,應自行裝釘,並蓋騎縫章,影本部分蓋「與正本相符」章及董事長章
| |
向地方法院聲請民事裁定後,再申請變更登記 | 基金會須赴法院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主管機關同意函及驗印文件 | |
法院發給裁定書及變更後法人登記證書 | 影印二份函送本局 | |
5.相關問題可電洽02-27208889分機6422及6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