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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賃居】學生租屋如付了定金卻不想承租定金可以拿回嗎?

    民法249條(定金之效力):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資料來源:教育部學生租屋注意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