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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負責人或僱用人沒盡到性騷擾防治的責任,會有什麼後果?

    若未依規定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設立申訴管道、訂定並公告性騷擾防治措施,或在性騷擾案件處理過程對當事人或關係人採取不當的差別待遇,會被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經通知限期改正仍不改正的話,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得按次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