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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入院申請資格為何?

    一、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6個月以上。
    二、18歲以上。
    三、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障礙等級為中度、重度或極重度;障礙類別應具新制身心障礙類別第一類,且ICD診斷欄位括弧中之舊制身心障礙類別代碼含06或11。
    四、經需求評估需24小時生活照顧或能力增進(經身心障礙需求評估判定建議使用住宿式照顧服務)。
    五、未使用管路(鼻胃管、氣切管、尿管)者。
    社會局聯絡人:市話手機直撥1999(外縣市02-2720-8889)分機1540身心障礙者福利科陳俊詠。
    社工課聯絡方式:(02)2861-1380轉195 羅社工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