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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役男出境:「役男有那些原因,不能申請出境?」

    (一)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9條規定,役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限制其出境:  

     1.已列入梯次徵集對象者。  

     2.經通知徵兵體檢處理者。(經完成徵兵體檢處理者,解除其限制)  

     3.歸國僑民,依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規定,依法應履行兵役義務者。  

     4.依兵役法及其他法規應管制出境者。

    (二)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14條規定:在臺原有戶籍兼有雙重國籍之役男,應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境(註:僑民役男除外),其持外國護照入境,依法仍應徵兵處理者,應限制出境至履行兵役義務時止。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兵調體檢科,聯絡人:洪淑瑛,聯絡電話:23654361分機112,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