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災防告警訊息發送門檻?

    一、水災告警發送門檻: 該區域已發生積淹水或溪流有外溢且持續強降雨,經發布機關評估有疏散需求時發布。
    二、火災告警發送門檻: 該區域已發生重大火災,有延燒及擴大之虞,經發布機關評估有發布需求時發布。
    三、爆炸告警發送門檻: 該區域因有爆炸可能,經發布機關評估有疏散需求時發布。
    四、潰壩告警發送門檻: 該區域有潰壩之虞,經發布機關評估有疏散需求時發布。
    五、震災告警發送門檻: 該區域建物有倒塌之虞,經發布機關評估有疏散需求時發布。
    六、火山災害告警發送門檻:該區域火山活動異常,經發布機關評估有疏散需求時發布。
    七、毒性化學物質災害告警發送門檻:當你所在的地區,有列管毒性化學物質第 1 類至第 3 類洩漏情形,經評估其狀態及數量可能會影響民眾身體健康安全,地方政府會依規定發布細胞廣播,以引導民眾就地避難或疏散撤離。
    八、風災告警發送門檻:受颱風影響本市區已測得 15 級風或已發生積淹水、溪流有外溢且持續強降雨,經發布機關評估有疏散需求時發布。
    九、懸浮微粒災害告警發送門檻: 轄管內任一空氣品質監測站之空氣品質指標大於 200( 指標污染物:PM2.5、PM10) ,或發生空污突發事故,經評估其狀態及數量可能會影響民眾身體健康安全,地方政府會依規定發布細胞廣播,以引導民眾就地避難或疏散撤離。
    十、人潮擁擠告警發送門檻:大型活動舉辦區域人潮擁擠,平均單位面積人留每平方公尺大於4人,有發生推擠踩踏之虞,或經活動指揮中心認定有必要時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