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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市民以工代賑輔導自治條例」修法後,臨時工可以請假嗎?請假有發工作金嗎?

    修法後,請假有給工作金的有婚假、喪假、病假三種。

    給付標準及金額如下:

    一、婚假:臨時工結婚得自登記當日起30日內請婚假2日,並得分次請假,每日給付4小時工作金。但臨時工離婚後再與原配偶結婚則不適用。

    二、喪假:臨時工得於親屬死亡事實發生後百日內依親等請喪假3~8日,並得分次請假,每日給付4小時工作金。

    三、病假:臨時工因傷害或疾病必須治療或休養者,得請病假,每月2日以內期間,每日給付2小時工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