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人教育班之實施目的如下:
(一)鼓勵市民終身學習,以提高城市競爭力,落實成人學習權利。
(二)發揮高級中等(職業、特殊)學校師資專長,善用學校空間及設備,辦理在職訓練、社區教育、終身學習之活動。
(三)鼓勵學校發展有特色之終身學習活動,並與社區建立良好互動關係。
(四)提供身心障礙成人生涯探索及提升社會適應能力。
二、實施對象:18歲以上民眾。
三、辦理方式: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職、特殊學校)於開辦前將實施計畫、報名簡章及課表報本局備查後辦理。
四、依本局當年度函頒之實施計畫辦理,倘有相關問題請電洽02-27208889分機6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