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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音源」產生者可向哪些單位尋求協助改善?

    1.若噪音源業者遇到被陳情或被取締時,可先做簡易的改善,包括調整設備開機時間、減少使用、維修及更換零件等措施。

    2.若仍無法改善噪音問題,則可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噪音防制公司或相關單位尋求協助改善,若噪音源為工廠、營業場所,則可向經濟部尋求協助改善,若噪音源為學校,則可向教育局尋求協助改善,若噪音源為住戶,則可向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噪音防制技術之廠商等單位尋求協助改善。

    3.針對噪音防制改善,可洽詢以下單位尋求噪音防制技術之廠商:中華民國振動與噪音工程學會(電話:(02)3366-3251,http://www.cssv.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