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心障礙者自有車輛,不論是否有駕照,稅捐處都將主動核定免稅,車主免申請。 (二)身心障礙者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其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其使用之車輛,可申請免稅,申請時應檢附身心障礙證明。 (三)身心障礙免徵使用牌照稅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且免稅金額以2,400cc之稅額11,230為限,超過之部分,不予免徵,仍應繳納使用牌照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