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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生入學】在3月20日(基準日)之後到新生報到期間最後一日之間才遷戶籍者,應如何辦理國小新生「入學手續」?

    由教育局及民政局於每年3月20日(基準日)將學童戶籍資料轉入本市新生分發系統,並由區公所民政課列印學童名冊,但之後每一週還是會由戶政事務所提供戶籍異動之學童名單給區公所民政課,民政課將依資料辦理新生分發作業。但如為額滿學校,則依額滿學校之錄取原則辦理。

    聯絡電話:1999分機6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