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類別
(一) 針對學齡前(0至6歲)原住民兒童就托臺北市立案托育機構補助每學期4500元至4
萬8000元不等之補助金額。
(二) 針對學齡(6至12歲)原住民兒童就托私立立案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提供每月
3,500元至4,500元不等之補助金額。
(三) 本會為保障本市原住民兒童之權益,並加強照顧本市原住民幼童,以及為使本市原住
民家長可同時兼顧就業及育兒,補助平日課後留園費用補助標準,說明如下:
1.公立幼兒園:每月最高補助1,000元,一學期最高補助4,500元,實際費用未達4,500
元,則申請實際金額。
2.私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公共社區托育家園:每月最
高補助1,000元,一學期最高補助6,000元,實際費用未達6,000元,則申請實際金額。
二、補助對象: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且就讀臺北市立案托育機構,為0-12歲具原住民身
份之兒童。
三、補助限制:
(一) 兒童及父母其中一方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
(二) 家庭收入每人每月平均未達本市當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2倍之限制規定,但未滿2歲者,不在此限。
(三) 其他機關若與原民會辦理之補助重複者,同額補助則僅能擇一,其他則以差額補助之
(如社會局及教育局辦理托育、就學補助)。
小小叮嚀:臺北市政府原民會將針對該申請案件不定期實地訪視實際就托及實際居住情形。
若查出未實際居住之事實,已請領該補助款者辦理追繳,尚未請領者一律駁回。
聯絡電話:
十二區公所原住民服務員
或1999(外縣市27208889)轉2017
單位:社會福利組
聯絡人:伍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