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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用土壤改良劑資格為何?如何領用?有無提供容器?有無限量?

    1.領用資格:民眾、學校、里辦公室、民意代表服務處、農戶、環保義工大(中)隊及其他非營利機關團體等。

    2.領用程序:得以公文、書面或電話等方式,向本廠業務單位(電話27961833轉421或212)查詢庫存量是否足供提領,並登記申請人姓名(單位)、聯絡電話、地址(戶籍登記)、數量、類型、領用目的(用途)及申請日期;經本廠同意後,由申請人(單位)自行準備提袋或容器,先至本廠警衛室或第一組填寫領據及切結書後領取發放,領用時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3.領用數量:

      (1)民眾每人每次以50公斤為限。

      (2)學校、里辦公室、民意代表服務處、農戶、環保義工大(中)隊及其他非營利機關團體等,需求單位每次以500公斤為限。

    4.專案申請:申請者須詳述使用地點、面積、用途及數量等,經本廠依需求及既有庫存檢討同意後,通知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