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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眾在計程車(含多元化計程車)上遺失物品該如何協尋?

    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服務內容及流程:
    1.申請方式:電話申請或親自到場(可委託他人辦理)。
    2.承辦單位:交通警察大隊綜合組。
    3.連絡電話:02-23116409(24小時),該專線下班時間亦可撥打,並會自動轉接勤務指揮中心協助。
    4.辦理流程:
    (1)受理乘客乘坐計程車遺失財物之電話或親自報案。
    (2)填寫受理報案紀錄表。
    (3)以乘客提供之線索查詢駕駛人姓名、車號或車行名稱。
    (4)連絡駕駛人或車行協尋失物。
    (5)如有尋獲則代連絡歸還手續並具領結案,未尋獲將查處情形回復當事人。  
    如仍有疑問,上班時間請撥電話 (02)23116409,由專人為您服務。
    二、警政署警廣交通網廣播協尋:
    1.上網登錄協尋,網址:https://www.pbs.gov.tw/cht/index.php?code=list&ids=64(路徑為『中華民國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便民服務→協尋招領服務→協尋遺失物)
    2.廣播協尋:
    答:北部地區民眾可撥打02-23880066失物協尋專線,向電臺服務中心查尋及登錄遺失物品,經電臺查核登錄系統後於節目中廣播協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