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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絕災難財!北市府嚴查不肖商家陸續移送檢調偵辦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法務局
    • 聯絡人:王志仁
    • 聯絡資訊:02-27208889轉4546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武漢肺炎),北市府今年2月份擴大查察本市藥局、藥妝店、網路平台是否涉嫌囤積醫療用口罩及酒精等防疫物資或哄抬價格,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並透過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整合轄區內消費者保護、警政、衛生、公平交易等相關主管機關,共同速查嚴辦違反防疫規定案件。

      經北市府法務局與法務部調查局等單位近日查察結果,涉嫌哄抬醫用口罩等徵用防疫物資價格計4件,已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涉嫌哄抬一般口罩及酒精等物品價格計5件,已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查處;店家不具藥商資格涉販售醫療用口罩或藥用酒精計6件,則移由衛生局依違反藥事法裁處。其中北投區某百貨業者因不具藥商資格販售醫用口罩,衛生局業依違反藥事法開罰新臺幣(下同)3萬元;另中山區某五金行涉違規佔用騎樓販售分裝酒精,佔用騎樓部分由警察局現場取締開罰,其餘涉及違反藥事法、菸酒管理法或商品標示法規定,則移由相關單位續處。

      法務局表示,醫用口罩屬於醫療器材,濃度75%藥用酒精屬乙類成藥,民眾不得擅自販售,否則涉違反藥事法規定,若經查證屬實,最高罰款200萬元。至於藥商(局)則須依規定向當地衛生局申請登記相關事項,才可於網路販售;另百貨店、雜貨店及餐旅服務商須經工商登記載明「乙類成藥零售業」才能販售乙類成藥,一般民眾不得擅自於網路或其他未經許可之場所販售。

      近日查獲部分實體商家或個人賣家於網路(網購平台及臉書社團等)高價販售口罩及酒精等防疫物資,已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刑法、藥事法及公平交易法規定,均移送檢調單位或衛生主管機關、公平交易委員會偵辦或續處,提醒賣家應注意相關法規,勿以身試法。消保官同時已與臉書、蝦皮、露天、雅虎等網路平台業者開會,要求一旦發現有違法情事除立即下架外,並應將賣家資料及事證移送相關機關處理。

      法務局呼籲,防疫期間消費者如發現口罩囤積、價格異常、宣稱醫療效能或品質不良等,可檢附照片、賣場截圖等相關事證向平台或向北市府檢舉,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s://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亦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將有專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