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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109年7月批發市場蔬果農藥及魚貨添加物殘留抽驗結果

    • 發布機關:臺北市市場處
    • 聯絡人:高科長振翔
    • 聯絡資訊:0912257261

          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蔬果之安全,臺北農產公司已導入新式檢驗技術,以質譜化學快檢技術抽檢批發市場農產品,該技術可於20分鐘精確檢出農藥種類及濃度,大幅提升農藥檢測能力,並全面應用於學童校園午餐、超市通路、農夫市集等蔬果之檢測,並落實從通路端追蹤產地耕種的農民,加強溯源管控;109年7月共計抽驗476件蔬果產品,檢驗結果30件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6.3%,另針對高風險蔬果進行專案加強抽驗,經臺北農產公司追查產品來源,供應人分別來自彰化縣、雲林縣、屏東縣、南投縣、嘉義縣及苗栗縣。
     
          臺北農產公司說明,已依「臺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批發市場供應人申請登記及管理要點」規定,通知不合格供貨農民停止供應10天,若有第二次違規停止供應一個月,第三次將廢止供應人資格。另外,臺北市市場處已請農產公司加強檢驗違規供貨人貨品農藥殘留。
     
          臺北市市場處表示,蔬果農藥殘留應由產地源頭即開始管控,全臺產地於採收前即應由在地農政單位先行抽驗,至集貨場所仍應由在地農會及合作社場進行自主管控,運送到消費地批發市場由市場再進行抽驗,層層把關才能使民眾享用新鮮安全蔬果,在市府要求下,本市第一、第二果菜市場在批發交易之前必須先抽檢,若有殘留農藥含量不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則禁止交易,防止流入學校、團膳及市場。後端,則由衛生局負責抽檢已進入市場各通路食材,從源頭與通路雙層抽檢,嚴格把關食安每個環節,臺北市衛生局、市場處及臺北農產公司共同努力為本市消費大眾食安把關。
     
          另為維護民眾食用水產品之安全,臺北漁產公司對進場魚貨添加物進行檢驗,項目為硼砂、螢光增白劑、過氧化氫、亞硫酸鹽、甲醛、藥物殘留及輻射等七項,凡是發現違反使用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或有毒、或變質不合衛生、或足以危害健康、或法令禁止銷售之貨品,一律拒絕入場交易,此次共計抽驗390件水產品,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