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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善空污 管制施工機具雙管齊下 3月1日起啟動專案計畫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承辦單位:空污噪音防制科
    發稿日期:107年3月1日
    聯 絡 人:楊梅華科長
    聯絡電話:0975-765-592

         有鑑於老舊施工機具常排放黑煙,且世界衛生組織已經將柴油引擎廢氣列屬一級致癌物。臺北市環保局今日指出,為維護民眾健康, 從3月起啟動專案計畫,清查、輔導全市有使用施工機具之300處營建工地,給予3個月改善期;6月起全面稽查,若仍有機具排放黑煙之情形,將依據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以維護市民生活品質。
         環保局表示,經調查北市每年進駐之施工機具約700輛次,主要為營建工程開挖或整地階段會使用,由於部分機具老舊欠缺保養,致會有排放黑煙情事發生。該局106年利用儀器抽測,結果顯示約有46%機具排煙不透光率大於0.6 m-1,不符合現行柴油車五期環保標準,顯示不少施工機具之排煙狀況仍待改善。
         環保局指出,雖現行行政院環保署尚未針對使用中施工機具訂定排放標準,但為有效管制施工機具,改善空污,將雙管齊下,該局除函請環保署訂定管制標準比照101年1月1日以後出廠(五期)柴油車將不透光率定為0.6 m-1;另從3月起啟動施工機具專案計畫,先給予3個月改善期,召集營建工地業主、承包商與機具租賃業者辦理宣導說明會,亦將清查與輔導有使用施工機具之營建工地;6月起主動稽查,若仍有施工機具仍有明顯排放黑煙之情形,將依據違反空氣污防制法第31條,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以維護市民生活品質。
         依據環保署資料,施工機具落實噴油嘴、噴射泵浦、渦輪增壓與柴油引擎維修保養作業,黑煙改善率約23.9%~56.5%;施工機具安裝濾煙器可改善黑煙約79.7%~100%。若機齡年限已屬老舊且有安全疑慮(如逾20年以上),建議汰換較為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