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為強化對不動產經紀業的管理,同時精進行政效能減除冗事,今(2)日推出不動產經紀業商業變更登記申請作業一次化的簡政措施。不動產經紀業自今日起只要到府申辦一次,即可同時完成機關間跨域變更登記,業者不但省時省事,地政局也能更清楚掌握業者登記情形,達到真正便民又簡政的行政目標。
以民為主與時俱進 申辦作業跨域整合 地政局張治祥局長表示,按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5條第3項及第12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條、第8條至第11條規定,不動產經紀業如果公司名稱、負責人或所在地有變更,須先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商業處)辦竣變更登記後,再以書面或線上向地政局申辦變更備查,故業者為同一事由需往返二機關辦理,增加業者時間及成本負擔。鑒於不動產經紀業者於本市商業處完成上述事項變更後,事實上已完成公司變更登記,且於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之公示資料亦同步更新,倘業者未即時或漏未向地政局申請變更備查,經濟部公示資料與內政部之不動產經紀業資訊系統將有不同之情形,也會導致地政局在業者行政管理資料出現落差,民眾也無法確認資料之正確性。
為達簡政便民及節省業者申辦時間,地政局與本市商業處跨域合作簡化上開3項項目變更備查的流程。新政實施後,在商業處核准業者辦理商業變更登記時即逐案函知地攻局逕為辦理,此即可免去業者多次奔波往返,一次搞定省時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