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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宣告2016年公辦都更元年開跑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聯絡人:蔡淳晟

     

    發稿單位︰臺北市政府
    發稿日期︰105年1月22日
    連絡人︰都市更新處張立立總工程司
    連絡電話︰02-2321-5696#2908
     
    臺北市政府1月22日將召開「臺北市公辦都更8+2旗艦計畫都市計畫委員及都市更新委員聯席座談會議」,由林副市長欽榮主持,邀請都市計畫委員會暨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委員共同出席,公布「臺北市公辦都更8+2旗艦計畫」,同時預告「臺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草案」,為2016年公辦都更元年揭開歷史的扉頁。
    林欽榮副市長表示,過去臺北市都市更新多為民辦都更,但單點住宅改建缺乏公益性,亦缺乏區域性計畫指導,無法帶動產業轉型、整體性的思考地區機能改善、交通樞紐建構、公共設施提供等功能,且民辦案件面臨推動困難、整宅及海砂屋等弱勢地區缺乏政府積極介入協助等問題,因此臺北市就具有交通樞紐建構、產業轉型、地區機能調節、公共設施或公共住宅提供、都市防災、文化政策、產業創新等機能之關鍵地區,推動「公辦都更8+2旗艦計畫」,預計將協助3,800戶住戶都市更新、取得4,100戶公共住宅、提供47萬坪產業用地、引入約2,400億政府及民間投資金額,每年可提供約28,000人就業機會,改變臺北之城市結構,提昇競爭力。
    另為使公辦都更能有具體操作規範及開創作為,都市更新處簡裕榮副處長表示,市府草擬《公辦都更實施辦法》,歷經30次府級會議、學者專家座談會議,邀集17位學者專家、10家都市更新相關公會參與討論,實施辦法內容包含:選定公辦都更地區之程序及標準、公開估價基準並每年定期檢討公告、民辦都更推動遭遇困境案件可申請換軌公辦都更之要件、已取得拆除執照而有拆除困難之案件,市府得成立專案小組,協調評估代拆等。
    林欽榮副市長最後表示,2016年為臺北市公辦都更元年,將邀請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及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委員召開座談會,公布「臺北市公辦都更8+2旗艦計畫」,同時預告「臺北市公辦都更實施辦法草案」,期盼社會各界能支持該辦法的實施,讓公辦都更真正引動地區再生。相關專案內容可至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官網瀏覽(http://uro.gov.taipei)或洽詢02-23215696轉分機2920。

     
    附件1 公辦都更8+2旗艦計畫及其都市再生任務

     
    都市再生任務
    公辦都更旗艦計畫地區
    交通樞紐建構
    西區門戶公辦都更計畫
    產業轉型
    南港高鐵站區生技產業聚落計畫
    地區機能調節、公共設施提供
    1.臺大紹興南街公辦都更計畫
    2.士林中正路、基河路沿線公辦都更計畫
    窳陋地區及整宅更新
    1.蘭州、斯文里整宅公辦都更計畫
    2.南機場一二三期整宅公辦都更計畫
    公共住宅提供
    安康地區(含興隆公共住宅)公辦都更計畫
    都市防災
    水源營區(原嘉禾新村)防災型公辦都更計畫
    古蹟保存、產業創新
    1.原空軍總部公辦都更計畫
    2.臺北機廠暨周邊地區公辦都更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