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內政部修正「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臺北市政府地政局依該辦法及實務作業需要,於107年6月22日修正發布「臺北市政府受理土地所有權人自辦市地重劃作業程序」並自107年6月29日生效。 本次主要修正調整籌備會、重劃會任務及自辦市地重劃程序,提高重劃業務透明度,加強政府監督責任,及強化民眾權益保障。詳細內容請至<a>本市法規查詢系統</a>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