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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老重建你家有資格嗎?三大流程二類資格先了解

    • 發布機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聯絡人:鄭大川專門委員
    • 聯絡資訊:1999轉8352

    期隨著城中城大火議題,建築物安全問題受到關注,你知道建築物是可以自救的嗎?近年來防災意識提升,消防設備及救災觀念日益進步,對新建建築物的各項法令規定是更加嚴謹,確保災害來臨時,靠建築物本身的安全設計,能有效增加救援時間,更能保障住戶安全
    據統計臺北市老屋屋齡超過40年建物比率40.39%,為六都最高,更有高達70.58%的建物屋齡超過30年(資料來源:109年第46週內政部統計通報)。另外至106年推動以來,臺北市危老重建計畫申請量756件及核准率83.72%也是全國之最,推案量逐漸成長。只要你家是都市計畫範圍內非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文化局)指定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之合法建築物,且符合下面二類資格之一者,就可適用「危老條例」申請重建:

    • 危險資格:
    1. 經建築主管機關(都市發展局)依法規通知限期拆除、逕予強制拆除,或評估有危險之虞應限期補強或拆除者。
    2. 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者。
    • 老舊資格:
    1. 屋齡30年以上,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之建築物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且改善不具效益者。
    2. 屋齡30年以上,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之建築物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未設置升降設備者。
    另外辦理危老有三大流程1. 確認適用條件,2. 報核重建計畫,3. 申請及核發建築執照,(詳如附圖)了解這三大流程就能快速掌握建築物重建的過程!但建管處處長劉美秀也強調,所有階段,最困難的是取得建築物的所有權人100%同意!想要推動危老重建,住戶的團結最為重要。
    最後,劉美秀處長表示危老最大特色就是「快速通關」、「獎勵明確」及「稅捐優惠」,再次呼籲了解三大流程及二類資格的市民朋友們,危老重建申請及相關獎勵措施是有申請期限,如果有計畫申請,務必要在期限內提出申請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