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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位首長視察臺北藝術中心接續工程 施工廠商全到位 工程啟動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聯絡人:陳以霖
    • 聯絡資訊:2834-3651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表示,代辦臺北藝術中心接續工程第二標室內工程,已於107年6月29日決標,預計107年9月進場施工,包含室內裝修、機電、空調等工程,委託安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泰創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旭冠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承攬,工期630個日曆天。另外臺北藝術中心接續工程第二標昇降設備標,已於107年4月16日開工。

    連同捷運工程局第一區工程處代辦臺北藝術中心劇場設備標及接續工程第一標外牆標,已全部到位。所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鍾永豐局長、捷運局余念梓副局長及工務局彭振聲局長等三首長一同視察工程進度,齊聲預告全力趲趕工進,預計109年5月竣工,110年底取得使用執照。

    臺北藝術中心工程因施工廠商理成營造財務困難,於105年11月10日無預警停工,臺北市政府即於105年11月14日終止工程契約,辦理結算趕辦臺北藝術中心接續工程發包作業,臺北藝術中心係由大都會建築事務所(Office Metropolitan Architecture(O.M.A)Stedebouw B.V.)及大元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團隊規劃設計與監造,藝術中心由三個劇場組成,每個劇場大小各有特色都可獨立自主運作,總共設置約3100座席,作為舞蹈、戲曲、歌劇及交響樂等演出場地。特別規劃公共空間的參觀動線,讓沒有購票訪客可以進入參觀,親身體驗劇場製作及後臺風光,使劇場更貼近民眾。

    臺北藝術中心鄰接基河路、劍潭路與承德路,與捷運信義淡水線劍潭站間隔基河路相對,交通便捷;完工後,將成為臺北市的新地標以及重要的表演藝術活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