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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信義商圈多媒體資訊站(Kiosk)試辦案 公開徵求合作廠商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 聯絡人:施婕瑄
    • 聯絡資訊:02-27208889轉8569

    為落實臺北市智慧城市願景,透過政策面規劃,徵求民間合作廠商於信義區商圈,試辦提供多媒體資訊站,建構智慧化、一站式的便民公共設施。本案將結合商業驗證(POB)模式,試行採公私協力、商業營運之具備公共性質之服務,作為後續推行正式計畫案之分析評估與城市大數據基礎建設推動之參考。
     
    一、試辦場所:
    規劃於信義區商圈為試辦場所,範圍以忠孝東路以南、松仁路以西、信義路以北、光復南路以東為界,若合作廠商有更佳提案,可不受限於前述範圍,惟仍須位於信義區商圈內。
     
    二、徵求方式
    (一)徵求合作廠商資格如下:
        1.中華民國登記有案之公司,申請時請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須加蓋公司章)。
        2.具備國內外「多媒體資訊站」實績經驗,申請時請檢附實績佐證文件,包含專案規劃、推行與成果說明等資料。
    (二)合作廠商申請期間:
    1. 申請期間:自本案公告日起7個日曆天。
    2. 試辦期間:自合作契約簽約日起6個月止。
    3. 本案採公開徵求合作廠商方式辦理,如申請廠商家數超過2家者,將按實績經驗與提案計畫內容審查,以最佳前2名為合作廠商,並將合作廠商名單對外公告。
    4. 符合上述合作廠商資格者,應以書面公文向本局提出申請,並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多媒體資訊站」實績經驗佐證資料與提案計畫。
    5. 廠商提案計畫,內容應包括「試辦點位規劃」、「多媒體資訊站服務及功能」、「商業模式規劃(即商業驗證(POB)方案)」等項目。廠商提案計畫如內容項目不完整、或不符本案合作廠商資格者,本局不予受理。
     
    三、本局公告合作廠商名單後,合作廠商應與本局簽訂「臺北市信義商圈多媒體資訊站(Kiosk)試辦案合作契約」,並簽訂「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使用行政契約」,繳納履約保證金(每個資訊站5萬元)。如合作廠商於本局公告合作廠商名單後14日內未簽訂合作契約,或公告合作廠商名單後1個月內未簽訂行政契約並繳納履約保證金者,即喪失合作資格,本局得洽其他申請廠商遞補為合作廠商。
     
    四、其他有關本案相關資訊,請詳附件「臺北市信義商圈多媒體資訊站(Kiosk)試辦案公開徵求合作廠商計畫」與「臺北市信義商圈多媒體資訊站(Kiosk)試辦案合作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