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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為辦理廣州變電所新建工程,原奉准徵收本市萬華區華江段一小段753地號等7筆土地,因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前,興辦事業計畫註銷致原徵收土地已無徵收之必要,經奉內政部准予廢止徵收,公告周知。

    公告機關

    臺北市政府

    發布日期

    113-04-22

    發文字號

    府地用字第11360092211號

    依據

    一、依內政部113年2月5日台內地字第1130260759號函辦理。 二、土地徵收條例第51條、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58條規定。

    刊登日期

    113-04-22

    截止日期

    113-05-22

    登載機關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