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
113-04-24
府都新字第11260254081號
都市更新條例第33條、第48條,並參照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舉行聽證應行注意事項規定辦理。
113-04-26
113-05-10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更新事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