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受理本市工會團體與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合辦「推廣勞動影像」,自即日開始受理申請。

    公告機關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發布日期

    113-03-25

    發文字號

    北市勞教字第1136060911號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公告


    公告事項


    一、為促進工會團體暨會員對勞動價值之認同,鼓勵本市所轄工會及處理勞工事務為主之人民團體,申請與本局合辦本市工會團體「推廣勞動影像」賞析講座,自即日起受理申請。


    二、詳情請見申請須知及相關表單資訊。

    刊登日期

    113-03-26

    登載機關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