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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數據資料整合讓市政決策更精準,北市府絕無販售個人資料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 聯絡人:資訊局綜合企劃組 吳惠卿 組長/研考會會本部 葛皇濱 主任秘書 /法務局法令二科 曾傑 科長
    • 聯絡資訊:1999轉8542 /1999轉7970/1999轉7815

      有關昨 (7) 日臺北市政府舉辦資料治理委員會成立記者會後,媒體刊載「北市府大數據中心將販賣民眾個人資料」一事,北市府特此澄清,北市府一向捍衛民眾個資,不管現在或未來,絕不可能販售民眾的個人資料。

      北市府秘書長陳志銘表示,數據治理之目的是為了達成更精準的市政決策,並非以販售個人資料為前提。他說,北市府成立「資料治理委員會」就是希望能兼顧「數位便民」與「個資保護」,導入外部機制來監督市政資料之運用,讓數據運用的開放納入把關機制。

      至於外界關切的使用者是否知情同意,北市府依循政府資訊公開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下,考量資料開放適切性,如市政資料開放、已完成去識別化且已經無法辨識,就不存在這個問題。
     
      個資是每個人神聖不可侵犯的隱私,所以北市府今日以高標準來保護個資,為此成立資料治理委員會來監督管理市政資料的運用,絕對沒有所謂要賣掉人民個資的情事。

      陳志銘說,在資訊數位時代,經去識別化且無涉個資的市政資料,可以用來促進有益於大多數市民的福祉與進步,例如透過防疫相關數據統計,就能掌握疫情的發展狀態,協助疫情傳播的控制。

      至於數位經濟(Digital Economics)是全球發展趨勢之重要議題,係有鑑於各國積極推動大數據公司(Data Company)以促進產業應用,本府研議因應作為,在資料治理委員會指導下,考量成立數據加值應用的沙盒實驗計畫,以強化產業競爭力,相關個資保護與資安防護都將參考國際作法。

      陳志銘強調,市政資料該不該被開放或如何開放、如何去識別化、去識別化到何種程度,都交由資料委員會的專家學者審議討論,例如攸關房價的實價登錄資料雖然已經開放,但關鍵在於去識別化的程度,這些都值得再進一步討論;北市府會以保護民眾隱私權與個人資料安全的前提下推動資料加值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