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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博園區「臺北市原住民族經濟特區」113年度第2梯次開放受理報名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 類別:一般公告

    花博園區「臺北市原住民族經濟特區」(下稱特區)113年度第2梯次開放受理報名,報名資訊請務必詳閱特區參展管理規範,茲摘述如下:

    壹、參展資格:

    一、本市原住民族人:年滿20歲,設籍本市且具原住民族身分之個人。

    二、本市原住民族事業體:於本市依法設立登記之公司、商業或合作社,其負責人或代表人設籍本市且具原住民族身分。

    三、原住民族地區公所: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條所核定之地區。

    貳、展售空間及商品類型:

    一、【臺北原民區】:

    (一)本區攤位數計10攤,供「本市原住民族人」及「本市原住民族事業體」運用,得販售之「商品類型」包含「農特產品(含餐飲熟食)」或「原住民族手工藝品」。

    (二)參展申請者僅可選擇1種「商品類型」進行販售,並禁止販售非自產或非自製之商品。

    (三)為配合市府政策,「農特產品(含餐飲熟食)」攤商報名參展時須檢附3章1Q相關證明。

    (四)禁止使用明火及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

    (五)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必要時禁止試吃(喝)行為。

    (六)禁止販售味道濃重之食物、飲料及油炸類食品(如:香腸、臭豆腐、花枝丸、甘蔗汁、爆栗子……等)。

    二、【原鄉特產區】:

    (一)本區攤位數至多4攤,供原住民族地區公所登記運用。

    (二)本區得販售之商品類型為「農特產品」或「原住民族手工藝品」。

    (三)本區由原住民族地區公所統籌負責、規劃各攤位販售之商品類型及販售品項,但禁止販售各類餐飲熟食。

    參、展售地點與時間(配合花博農民市集展售進行調整):

    一、展售地點:分為花博公園圓山園區「長廊廣場」及「環型廣場」。

    二、展售日期(共14週):

    6/1-2、6/8-9、6/15-16、6/22-23、6/29-30、7/6-7、7/13-14、7/20-21、7/27-28、8/3-4、8/10-11、8/17-18、8/24-25、8/31-9/1。

    三、展售時間:展售當週之週六、週日上午10時至下午6時。

    四、參展單位於展售當週週六上午9時前進場,週日下午6時後離場。

    肆、報名受理資訊:

    一、【臺北原民區】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5月13日下午5時止(紙本資料非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二、【臺北原民區】報名文件:請詳閱特區參展管理規範。

    三、【臺北原民區】報名文件寄送方式:

    (一)報名資料採「紙本」者,寄至本會委外廠商「茂泰行銷有限公司」(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2號B1 茂泰行銷有限公司辦公室),並註明報名花博園區「臺北市原住民族經濟特區」活動。

    (二)報名資料採「電子檔」者,資料寄至Email:maotaid001@gmail.commatildakao0730@gmail.com

    四、【臺北原民區】錄取名單將公告本會官網。

    五、【原鄉特產區】報名期間:採登記制,由原住民族地區公所備齊報名文件,於該申請檔期前14日以「正式發文」方式向本會委外廠商「茂泰行銷有限公司」申請登記,由本會或本會委外廠商協調各參展申請單位之檔期,確認後再行通知。

    六、【原鄉特產區】報名文件:請詳閱特區參展管理規範。

    七、本會委外廠商聯絡電話:0922109337,高小姐。

    倘本會更新相關資訊或文件,亦將不定期上傳至本特區連結https://www.ipc.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C2C9EB816EE335ED&sms=189104E428E0D792&s=4B93933291713B06,敬請踴躍參閱。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