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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13年度補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購置電腦設備方案簡章公告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 類別:社會,社會救助 ,低收入戶

    113年度補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購置電腦設備方案自11351起開始申請,欲申請補助之家戶請留意相關資訊。如有疑問請致電社會救助科,電話:1999轉1609~1613。


    線上登記申請說明及注意事項

     

    1.線上登記申請表單上方基本資料欄位,請填寫本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書上戶長之基本資料,惟若代表人為未成年人得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另所附學生證明文件以列冊本市低收入戶戶內輔導人口所有為限。

    2.線上登記申請表單之送達地址及聯絡電話須確定資料正確且有效,若因地址或電話有誤致無法聯絡而文件不齊者,將逕喪失資格,不再追溯或補發資格。

    3.線上登記申請表單以填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戶長資料為主,填表後系統自動回復電子郵件,方視為申請成功。若申請人重複填寫表單將以最後一次填表資料為主,每申請家戶僅有一次抽籤資格

    4.A方案與B方案僅能擇一勾選,若重複勾選導致影響補助資格,將由受補助人自行負責,不得有爭議。

    5.申請或核銷所需文件不全者,經本局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者,將不予核准補助資格或取消原有補助資格。

    6.本局得派員進行查核,受補助之家戶不得拒絕;如有違反所定補助對象或獲得本補助後轉賣、轉讓他人而不自行使用者、未提供給就學子女或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局得以書面行政處分取消請款資格或限期返還所領取之補助,逾期不繳回者,依法移送行政執行:

    (1)提供不實之資料。

    (2)隱匿或拒絕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資料。

    (3)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取得本補助。

    7.B方案電腦規格皆以實物為準,受補助人不得要求電腦轉讓或更換。

    8.本局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B方案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布於本局官網,恕不另行通知。

    9.電腦學習軟體須提供規格明細,並經本局核准通過者,使得補助。本局保有最終決定權。

    10.本計畫定期辦理滿意度調查,以作為檢討改進之依據。

    發布機關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