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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第2274次市政會議

    發文機關

    秘書處

    開會日期

    2023-12-12 09:00:00

    開會地點

    市政大樓12樓劉銘傳廳

    主席

    蔣萬安

    紀錄

    何承遠

    出席


    李四川、林奕華、李泰興、張溫德、林哲宏、游適銘、顏邦峻、殷瑋、王誌慶、黃幼中、謝慧娟、陳世浩、林志峯、劉秀玲、林士斌、劉寶緞、趙光中、陳建安、黃世安、陳永德、胡曉嵐、湯志民、陳俊安、黃一平、謝銘鴻、姚淑文、高寶華、張榮興、陳彥元、吳盛忠、王玉芬、蔡詩萍、莫懷祖、鄭德發、林裕益、王秋冬、陳信良、李治安、王泓翔、趙式隆、連堂凱、鄭瑞成、張建智、林炤宏、何雅娟、俞振華、邵琇珮、巴干.巴萬、徐世勲、范煥英、黃清信

    列席

    高雅雯

    壹、獻獎 

    一、本府交通局榮獲交通部「智慧運輸系統建設發展計畫」特優獎。

    二、本府交通局榮獲中華智慧運輸協會「2023年度智慧運輸應用獎」。

    三、本府榮獲交通部「112年金安獎」。

    四、本府消防局榮獲國家發展委員會第6屆政府服務獎。

    五、本府榮獲財政部第21屆金擘獎優等獎。

    主席致詞:

    (一)首先非常感謝同仁之用心,為市府爭取各項榮譽,交通局於協助視障人士搭乘公車及過馬路計畫獲得交通部「智慧運輸系統建設發展計畫」特優獎,並以無柵欄式停車場智慧停車、充電、繳費整合實驗計畫獲得中華智慧運輸協會「2023年度智慧運輸應用獎」。

    (二)本府在交通安全最高榮譽「112年金安獎」,榮獲全國第一的金安大滿貫,包含交通局、警察局、教育局及研考會,更有6校一同獲得特優之殊榮,再次感謝,並予以最高肯定及鼓勵。

    (三)恭喜消防局以「119高效派遣精準服務」參與第6屆政府服務獎,榮獲「數位創新加值」獎,於全國145個參賽機關中脫穎而出,謝謝消防局團隊的付出及研考會用心的輔導,為市民帶來智慧友善之貼心服務。

    (四)本府「民間參與臺北資訊園區暨停車場興建及營運案」榮獲財政部第21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金擘獎政府團隊獎優等獎,希各機關持續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結合民間資金、創意及效率提升公共建設服務效能,繼續創造佳績。

    貳、宣讀本府112年12月12日第2273次市政會議紀錄

    主席裁示:紀錄確定。

    參、專案報告

    臺北交通安心行-路口行人安全改善。(交通局)

    主席裁示: 

    (一)「臺北交通安心行」計畫推動迄今,民意調查幾項重要的結果,民眾滿意度提升,且行人事故件數亦逐月呈下降趨勢,本人給予肯定,顯見提升行人安全友善措施已具成效,民眾亦有感,請加速於4年內完成,倘需經費與支援,再請府級協處。 

    (二)交通會報曾分析A1交通事故,年齡層集中於65歲以上,較常發生於清晨5至7時,推測係長者至公園運動之故,因此應將公園亦納入「臺北交通安心行」之專案計畫,請公園處會同交通局就本市幾處大型公園周邊交通路型或號誌進行改善,如號誌加大、改善燈光照明或增加行穿線之明顯度。

    (三)請交通局定期提報各項改善方案之執行成果,成效良好者需賡續辦理,未如預期者請檢討後適時調整。

    (四)案內多項路口改善措施,如調整3色號誌運作、路口照明燈具更換為白光,另參考新加坡作法,於學校周邊增設彩色標記行穿線等,皆應讓市民知悉,請觀傳局與交通局加強宣導,更需將市府努力作為向民眾廣為宣傳。

    (五)關於路口行穿線照明燈具,請公園處留意光線照射角度;倘採用太陽能燈具,遇有無法運行情形,應有備用電力,以及時因應。

    (六)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道路係交通事故發生之主因,請交工處、新工處針對易肇事路段,設置行人穿越設施或禁止穿越柵欄,期藉相關工程改善,降低交通事故發生機率。

    (七)市政總質詢亦有多位議員關注交通相關議題,諸如騎樓應無障礙銜接路口行穿線、適當地點設置貨車臨停區、工地圍籬不應占用人行道等,請交通局研議納入明年度計畫執行項目。

    (八) 請警察局持續強化交通執法,期本年度A1類交通事故之防制成效,達成交通部希冀之目標。

    肆、討論事項 

    一、廢止「臺北市營業地磅設置標準」案(草案)。(交通局)

    決議:照案通過。

    二、辦理本市「市定古蹟蔡瑞月舞蹈研究社」委託經營管理實施計畫(草案)。(文化局)

    決議:照案通過。

    三、本市大同區大同段二小段689地號市有土地讓售案(草案)。(財政局)

    決議:照案通過。

    四、修正「北市特殊教育諮詢會設置辦法」(草案)。(教育局)

    決議:照案通過。

    伍、報告事項 

    一、市政會議指示事項執行情形報告。(研考會)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二、本府112年度第3次為民服務工作不定期現場考核結果。(研考會)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請體育局針對研考會建議事項確實改善,並依約進行評核,督導委外廠商提供安全、清潔及良好設施,落實懲處機制,以提供市民優質之運動場館及服務品質。

    三、臺北市電影委員會推動影視產業發展。(文化局)

    主席裁示:

    (一)准予備查。

    (二)電影及影視劇之拍攝景點建議納入文化小旅行,供遊客走訪及朝聖;另請文化局研議增加協拍誘因及資源,鼓勵影視劇組團隊在臺北取景拍攝,期透過鏡頭行銷本市。

    四、勞檢處充實勞檢人力降低勞檢人員流動率方案。(勞動局)

    主席裁示:准予備查。

    陸、臨時動議

    教育局湯局長口頭報告:全中運將於113年4月20日至25日舉辦,此係本市睽違12年後辦理,預計參與學生及家長計2萬人次,希各局處多加宣傳,期透過賽事活動宣揚公平競技之體育精神,籌辦期間感謝府級長官督導,亦感謝各局處大力協助。

    主席裁示:

    (一)全中運請各局處全力協助辦理,市府務必全力以赴。

    (二)亞錦賽已於大巨蛋順利舉辦、圓滿落幕,市民對大巨蛋亦給予高度肯定;感謝2位副市長、體育局、交通局、警察局、工務局及捷運公司等市府團隊之付出及努力,後續改善仍須與遠雄巨蛋公司持續溝通,希不只完工、更要完美。

    ◎指示事項

    市政總質詢業於上週四結束,有關議員質詢議題,請局處首長針對各案務必妥善研議處理,針對本人承諾議員事項或有期限案件,請局處確實列管及答復,由研考會每2週召開列管會議,請張副秘書長主持,確認各案辦理情形;另部分議員提及索資提供數據不一致、承諾事項逾期未依限辦理或函復民眾卻引用法規條文,未具體回復等情事,請權管局處檢討改進,並將列入局處考評之依據。

    散會

    2023-12-12 10: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