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符合國際民航組織ICAO Annex 14及我國「民用機場設計暨運作規範」之規定,依序取得松山機場距跑道中心線167.5公尺內之機場用地,以提昇飛航安全。
內政部98年11月3日台內地字第0980206319號
臺北市松山區濱江段四小段9-1地號等10筆土地,合計面積0.548123公頃,詳如附件下載「徵收計畫書」及「徵收土地圖說」。
預定102年1月開工,103年12月完工。
臺北市政府98年11月11日府地用字第09804813800號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詳如附件下載「徵收公告」及「徵收公告清冊」。
已於102年5月24日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