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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創業融資貸款】自外縣市遷移營業地址至臺北市的公司,並持續經營相同營業項目時,是否符合本貸款要點規定?

    符合。依「臺北市青年創業融資貸款實施要點」第3點規定,年齡為成年以上四十五歲以下且設籍本市一年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三年內曾參與政府創業輔導相關之課程達二十小時以上;另經營事業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 符合商業登記法第五條規定得免辦理登記之小規模商業,在本市辦有稅籍登記未超過五年。
    (2) 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之公司、商業及有限合夥,依法完成登記未滿五年且登記地址須位於本市。

    因此,在持續經營相同營業項目,且未更改統一編號及設立未滿5年的情況下,可提出本貸款申請。